南京大学中国新闻事业发展史三

发布时间:2016-06-24 16:06 分类:初试经验

第一次国人办报高潮

19世纪90年代中期,资产阶级改良派维新变法运动,从1895年到1898年,全国出版报纸约120中左右,其中80%是中国人自办的,打破了在华外报的优势,成为中国社会舆论的主要力量。

1895年8月17日,康有为、陈炽等筹募资金在北京创办了《万国公报》(与美国人创的《万国公报》区分,1868年在上海创刊),由梁启超、麦孟华担任编辑,12月16日改名《中外纪闻》。

1895年,上海成立了强学会,11月下旬创建了《强学报》,仅延续14天便停刊。

1896年8月9日,《时务报》在上海创刊,创办人是黄遵宪,由梁启超担任总主笔,汪康年任经理。

从1895年到1922年,梁启超亲自创办或参与过的报刊有17家之多,撰写了1400多万字,为中国新闻史所罕见,他的办报实践对新闻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新闻思想对报业发展有深远影响。

梁启超主持《时务报》长达一年三个月,受张之洞排挤后离开上海赴湖南长沙参加《湘报》的筹办,1898年8月8日,汪康年将《时务报》改为《昌言报》。

维新变法运动期间国人办报被称为第一次国人办报高潮,其特点是:1、报刊数量大;2、办报地区广;3、报刊品种多。

1873年-1895年,国人自办报纸约30种。

1896年-1898年,国人自办报纸达70多种。

最早的消闲行小报——1896年,李泊元在上海创《指南报》。

最早的专业性科技报刊——1897年,罗正玉上海创《农学报》,黄源澄上海创《算学报》。

最早由妇女创办,以妇女为读者对象的报刊——1898年在上海由康同薇(康有为之女)、李惠仙(梁启超妻子)创的《女学报》。

第一次国人办报高潮,主流是宣传维新变法的政治性报纸。

《知新报》是维新派在华南地区重要的舆论阵地,于1897年2月22日在澳门创刊,初为周五日报,后改为周报、半月刊,在1901年1月20日自动停刊,共出了133期。

《湘学新报》和《湘报》是维新派在华中的重要舆论阵地,《湘学新报》于1897年4月22日在长沙创刊,自第21期起改名为《湘学报》,有江标、黄遵宪、徐仁铸先后督办,唐才常主持编务,1898年8月28日停刊,共45册。

1898年3月7日在长沙创《湘报》,唐才常任主编,谭嗣同等担任主要撰稿人,1898年7月被迫停刊,8月2日复刊,9月21日政变后,坚持至10月15日停刊,共出177期。

《国闻报》是维新派在华北的重要舆论阵地,也是维新派创办的第一份日报,1897年10月26日创刊于天津,创办人为严复。(《大公报》的创刊地也是天津)。

资产阶级维新派主办的政治性报纸对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贡献:

1、          冲破了封建统治者的言禁、报禁;

2、          提高了报人、报业的社会地位;

3、          创造了报章新文体,影响了一代文风,梁启超为这一文体的集大成者,这一文体被称为“时务文体”、“新民文体”。

近代新闻立法的有效尝试

1896年1月29日,光绪帝下令将强学书局改为官书局,出版《官书局报》和《官书局汇报》,事实上承认了办报的合法地位。

“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发布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上谕,承认官报、民报均有合法地位,国人第一次得到了办报的自由权利,“报律”的制定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报禁”的开放与近代新闻法制的初步建成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占北京。

1901年,清政府宣布实行“新政”,有限度地开放了“严禁”、“报禁”,由于旧的文化专制主义法律制度尚未废止,因而有害于清政府政治统治的报刊及其宣传报道仍将受到制裁。

1905年到1911年,清政府先后制定并出台一批专门适用于新闻事业的法律、法令,其中最重要的是《大清报律》(1908年1月6日草案出台1908年3月14日颁布),这标志着近代新闻法律制度在封建统治末年的初步形成。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