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法律硕士(非法学)民法命题特点

发布时间:2016-01-19 11:01 分类:法硕考研

无论是准备2014年备考法硕的考生们,还是刚刚踏出考场的孩子们,我相信,大家现在关注的焦点都是2013年法律硕士考研的真题解析。今年是特殊的年份,我们刚刚度过了2012的“世界末日”,迎来了世界的新纪元,那么,今年的考题有哪些特点?发生了哪些变化?
  卓越主要针对民法部分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一、民法的单选题与往年一样,难度不大。
  1、 相应来说,直接考察法条的试题比较多
  (1)比如,34、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时间是 
  A、承包合同生效时 
  B、承包合同登记时 
  C、承包合同公证时 
  D、主管机关批准时
  直接考察《物权法》第127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再比如,33.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A、承诺人作出承诺时
  B、承诺通知发出时 
  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D、要约人了解承诺时
  直接考察《合同法》第26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2、大部分客观题仍然考查基础理论。
  (1)比如:2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 
  C、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 
  D、甲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
  直接考查民事法律关系。只有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才有民事法律关系。四个选项中只有B选项中存在民事法律事实,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2)再比如:22.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顺序是
  A、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 
  B、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这道题直接考查公民出生时间的认定。这道题的答案在考试分析中102页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有明确的论述。

  二、民法简答题的形式没有变化,在题目的难度上有所增加。两道简答题一道知识产权的内容,另一道考察继承法中的内容。以往在知识产权的内容上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考查的分值比较少一般就是3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各一道题,每题1分,但今年不仅在客观题中出现,还出现了一道大题。

  三、法条分析题最大的特点是,从考试分析中来,到考试分析中去,完全以考试分析为依托。另外今年的法条分析题的难度较之往年,在答题的形式的简单了,题目中明确给出了几个问题,类似于案例分析题,这就大大的降低了题目的难度。
  民法的物权部分一直是整个民法理论中的重中之重,物权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在历年考试中也是经常考到的知识点。在分析中论述的很清晰,而且分析中的论述可以答好该题,如果记住的话。可见掌握了考试分析中的内容完全可以答好法条分析题。

  四、案例题的最大特点是考点多,涉及面广。
  民法案例题涉及的知识点有合同解除、留置权、所有权的取得、要约承诺、合同相对性。该题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多,但是在难度上并不大,只要掌握了这些知识点的最基础的知识就能答好案例题。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