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河海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十二届一次会议拟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现将会议评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 | 内 容 |
6月3日(星期五)之前 | 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归档 |
6月1日 | 已完成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
6月2日 | 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
6月3日 | 学院汇总学位申请材料及会务工作准备 |
6月6日-13日
(9日-11日端午节休息)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审议 |
6月14日 | 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意见 |
6月22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暂停受理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及归档等学位工作。
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按照上述安排,督促研究生认真完成论文工作,确保论文质量。按日程妥善安排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时间,做好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