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15]18号),研究生院委托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此次受理的220项有效申请材料进行了立项评审,专家组建议立项资助其中的157项,具体名单见附件。评审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9日—5月1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研究生院提出。联系电话:84892491。
此次拟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申请了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并获江苏省立项,则以江苏省立项资助为准,校研究生开放基金只立项不划拨经费,结题成果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