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教师教育教学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14:05 分类:院校信息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其中教师教育教学类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师抓紧落实。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我校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限额为12项,其中省立项省资助、省立项校资助各6项。

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分“课题研究类”项目和“实践创新类”两类,分别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课题申报主持人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10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每学院至少申报1项,申报数量不限。

依据文件:《2016年度江苏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申报材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书》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3份(含学校留档1份,如学院或项目组有留档需要,请自行添加份数)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汇总表》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信息表》数据库文件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

 

2、江苏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和长三角合作项目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我校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申报限额为2项、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限额为1项。

特别提示,江苏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的申报范围,不再限于原先获批的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范围,各学院各学科均可申报。

江苏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包括:

(1) 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学术会议或学术沙龙等;

(2) 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或专题研修班;

(3) 组织著名专家学者讲学,包括赴西藏、新疆、青海、海南等地作短期讲学;

(4) 组织研究生赴西藏、新疆、青海、海南等地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支教;

(5)其他。

长三角合作项目包括:

(1) 举办“长三角研究生论坛”;

(2) 其他促进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以及海南省研究生课程以及现场交流观摩、教育教学一体化发展的其他创新项目。

依据文件:《2016年度江苏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江苏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和长三角合作项目

申报材料:《江苏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和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书》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3份(含学校留档1份,如学院或项目组有留档需要,请自行添加份数)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和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和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信息表》数据库文件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2016年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无申报名额限制。

申报课程须为列入我校现行研究生课程目录的课程并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课程任课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手段先进。

鼓励符合条件的课程积极申报。每学院至少申报1项,申报数量不限。

依据文件:《2016年度江苏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申报材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表》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4份(含学校留档1份,如学院或项目组有留档需要,请自行添加份数)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汇总表》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信息表》数据库文件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2016年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无申报名额限制。

工作站获批设立已满3年(即2013年(含)前认定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3年中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

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奖励经费为5万元。

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研究生工作站积极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依据文件:《2016年度江苏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项目

申报材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3份(含校留档1份,如学院、导师组或企业有留档需要,请自行添加份数)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汇总表》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信息表》数据库文件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

 

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无申报名额限制。

申报学科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

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研究生工作站积极申报。每学院至少申报1项,申报数量不限。

依据文件:《省政府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18号)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苏教研〔2013〕3号)。

申报材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或《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3份(含校留档1份,如学院、导师组或企业有留档需要,请自行添加份数)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汇总表》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信息表》数据库文件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

 


二、有关说明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材料(含申报限额、管理办法、报送要求等)、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

2、申报及学校初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申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16年5月25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提交各类表格电子文本至:wang_yan@nuaa.edu.cn

(2)2016年5月25日~6月3日,研究生院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4)2016年6月3~9日,按要求进行公示。

(5)2016年6月10日,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材料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