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范围、标准、比例以及程序按照《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执行。
二、时间安排
1、3月7日-10日,各学院在毕业生中进行宣传。
2、3月11日-16日,学生个人进行申报,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各学院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
3、3月17日-21日,各学院进行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研工部。
4、3月30日前,学校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下发表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