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届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6月15日下午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20会议室举行。会议批准授予学历博士学位184人,硕士学位2680人。其中学历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2497人(包括金融硕士专业学位14人、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10人、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28人、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7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49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10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24人、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47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641人、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1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24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11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00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25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19人);其中非学历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183人(包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39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89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3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4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9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18人、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2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现将本次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184名博士研究生名单公布如下,若有异议,请速向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同时公布本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的2680名研究生名单。
联系电话:8379240683795014
附件:一、2016年第二批学历博士学位授予公示名单.xlsx
二、2016年第二批学历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
三、2016年第二批非学历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名单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3)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4)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5)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6)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7)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