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我校拟录取的公开招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秋季入学),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我校不再寄送调档函,考生于2016年6月6日前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并根据调档函上的要求将本人档案及时寄发至我校。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和考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定向合同寄给考生本人,寄发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