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4-29 11:04 分类:院校信息

一、转党组织关系

江苏省内考生转党组织关系抬头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省外考生填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员关系具体去向或者具体接收单位可以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或者“南京农业大学****学院”。转党员关系介绍信请于入学报到后交到就读学院,不要寄到我办,以免遗失。

二、转户籍

2016级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定向就业考生不办理),办理时间定于研究生新生报到期间。办理方式:由各学院收取,集中上交校保卫处,办理结束后将不再接收2016级硕士户口落户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户口在校期间户口不得迁出,迁移地址一栏填写“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农业大学”或“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6号”。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限过期不影响落户我校,户口咨询电话:025-84395432。详细的户口迁移须知及信息采集表将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块发出。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