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3]159号),经过本人申请,研究生院审核后,现决定对胡伟等50名同学予以资助,资助名单及额度详见附件。
申请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经费,由导师课题组先行支付,会议结束返校后,申请人需向学院提交总结及会议资料。相关材料经学科、学院核实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如参加在国外召开的国际会议,研究生院将相应资助金额拨款至导师的研究生业务经费本;如参加在国内召开的国际会议,则申请人需向研究生院提供往返旅费发票,实报实销。
附件:2016年度“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第一批拟资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