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
(一)选拔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明确且具有良好的研究前景。
3.申请人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具有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研究生可优先入选:1)申请人科研成果特别突出; 2)申请人选题结合导师主持的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申请人导师为优势学科带头人;4)申请人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曾获得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论文。
(二)申报与管理
1.申请人与导师共同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申请表》,连同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一并报所在学院;学院按二年级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0%遴选(不足1人的学院按1人计)、排序,然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经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人选。
2.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项目为期一年,项目负责人应于一年期满时向研究生院提交《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结题报告书》,项目执行优秀者可优先考虑入选下一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
3.入选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项目的研究生可获得科研资助经费8000元,生活费资助8000元。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科研成果发表或鉴定以及适当补充实验材料等方面;首次拨付4000元,余款在结题合格后拨付。
4.确因研究工作的需要,入选者需要改变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由入选者和导师共同提交转题申请,经校组织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转题,否则中止项目,并从导师项目追回已拨付款项。
(三)材料要求
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律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申请表提交电子版。
按序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
(一)选拔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三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已经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一般应同意延期答辩并且有望在2—3年内取得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3.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基础雄厚,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具备取得创新性成果的研究条件。
4.申请人导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目前正在从事本学科领域前沿课题的研究。
5.申请人所在学科为优势学科,或申请人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曾获得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论文可优先入选。
(二)申报与管理
1.申请人与导师共同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连同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一并报所在学院;学院遴选排序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经校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的形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人选。
2.项目设立年度考评制度及结题考评制度。计划实施一年后,项目主持人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与导师一起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主持人应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结题报告书》,并附指导教师与两位校外本专业专家(须为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结题评价意见书。主持人完成项目结题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3.学校对培育人选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费补贴。在正常学制内,文科类给予7000元/年科研经费资助,理工科类给予10000元/年科研经费资助,生活费资助额度为10000元/年;在延长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给予4000元/月的生活费补助(其中1000元由导师支付)且正常享受学制内相关奖助学金。
科研经费一次性拨付,主要用于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科研成果发表或鉴定以及适当补充实验材料等方面。
(三)材料要求
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律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申请表提交电子版。
按序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提交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
请于11月27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仙林行健楼35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uogepu@njn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