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及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11:05 分类:院校信息

各院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京大学现开展“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及“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申报工作,请相关院系结合研究生科研实践计划,组织指导具有较好基础、符合条件的学科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对象:与校外相应单位有项目合作的我校研究生导师(已经通过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请的不需要再报)。文科相关学科专业可以申报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工作站。2013年(含)前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且3年中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可申报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2、基本条件:具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导师及研究生团队能胜任合作单位的研发任务。

申报优秀的工作站,须管理制度健全,研究生生活补助费有保障;合作课题充足,产生了一批合作研究成果;研究生联合培养质量高;高校研究生团队有力推动了职工培训、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

  二、认定程序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设站认定工作由省科技厅和教育厅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高校导师会同合作单位联合申请。申请设站的单位、高校须填报认定申请材料,包括:《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附件1)或《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及《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附件3)。

  (二)认定申请材料由合作单位(如企业)提交给所在市(县)科技局初审并签章(人文社科类则不需要)。

  (三)经市(县)科技局初审同意的申请材料,交合作高校导师,由高校签章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评审后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科技厅正式批准并授牌。

(五)2013年(含)前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可申报优秀工作站,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附件4)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后产生。江苏省对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奖励5万元经费,用于进站师生的科研补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以及工作站的制度和文化建设。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须提交以下材料: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附件3)一式1份。

请将《认定申请表》与《项目合作协议(提纲)》复印件装订在一起。《认定申请表》电子表请发送至aoys@nju.edu.cn

2、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须提交以下材料: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附件4)一式3份。

    3、截止时间:请于2016年6月6日前交研究生院(仙林扬州楼905室)。

联系人:敖永胜,电话:89687189


附件下载:

附件1: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doc

附件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doc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