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申报人和各学院认真阅读《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6年)》(附件2),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1、 全日制在读一年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2015级专业硕士生)和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2014秋博和2015春秋博士),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者;
2、 已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博士科研创新计划申报书中“研究工作的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发表被SCI或SSCI收录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核心期刊(或EI或CSSCI)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专硕科研创新计划申报书中“研究工作的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申请专利1项或核心期刊1篇。
三、名额分配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分配给我校“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名额如下:
1.博士科研创新计划:省立省助31项,省立校助95项,省立省助限资助部分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
2.专硕科研创新计划:省立省助13项,省立校助32项。
各学院应积极宣传,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和专硕研究生进行项目申报。各学院应至少完成最低项目申报数,多报不限。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排序,排序体现在汇总表上提交。各学院最低申报项目数为:
学院 | 最低申报项目数 | |
博士 | 专硕 | |
航空宇航学院 | 34 | 6 |
能源与动力学院 | 13 | 5 |
自动化学院 | 25 | 8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8 | 3 |
机电学院 | 21 | 8 |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 14 | 5 |
民航学院 | 5 | 1 |
理学院 | 6(理学) | 1 |
工学申报数不限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3 | 4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3 | 4 |
艺术学院 | --- | 2 |
外国语学院 | --- | 1 |
航天学院 | 1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8 | 3 |
合计 | 150 | 52 |
*指标分配依据为各学院2014春、2015春秋在读博士生和2015级专硕研究生的规模测算。
三、申报流程
5月5日—5月20日:申报人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1-1-1)、《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1-1-2),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1份及电子文本提交各学院。
5月21日—5月25日: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并完成初审和排序。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3-1-3-1)、《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3-1-3-2)。
5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汇总表及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1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提交各项目申报书、汇总表、信息表的电子文本至邮箱:lisha@nuaa.edu.cn。
5月25日-6月3日:研究生院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6月3日-9日:按要求进行公示。
6月10日: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