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大学开展201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1 10:05 分类:院校信息

各院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1 号),现就我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日制专业硕士一年级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一、二年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已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除外。基本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者。
    二、申报条件等:详见《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附件1)
    三、项目管理:
    1、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详见《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管理。
    2、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原则上按申报者所在院系进行项目申报和立项后管理。
    3、省立校资助项目由院系自筹或联合培养单位或导师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确定项目选题、联系指导教师并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本人及导师签字后提交至院系专业学位工作负责人。
    2、各院系审核材料后,自定标准遴选排序,由专业学位工作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4)。汇总表请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副主任)签字盖章后和学生申报书一起报送至研究生院,同时将本院系申请项目的汇总表、信息表和学生申报书电子文档形式发: njugrapro@nju.edu.cn
    3、院系逾期未报将视为放弃申报项目。研究生院将于6月上旬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上报至省教育厅。
    五、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请务必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杨茜,联系电话:83686492(鼓楼)、89686492(仙林)。

    附件1: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4: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xls

附件5:2016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限额表.doc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