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补充提交正式上报材料的说明
我校将于5月20日前按照省教育评估院的通知要求,报送正式参评材料,现就补充提交正式上报材料做以下说明,请拟获推荐的论文作者和导师按说明要求按时报送材料。
一、省里规定提交学位论文3本,请再补交另外2本学位论文(前面交过的是非正式印刷的,需补交3本),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与国家图书馆存档原文一致(即当初论文答辩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保存的版本)。
二、申报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需补齐带专家签字的《专家联名推荐表》。
三、《学位论文推荐表》、《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作修改后提交正式稿,表格内容应紧凑(2页纸内双面打印),字体统一、大小合适、对齐一致,“单位盖章”字样靠右下行排列,日期填写为“2016年5月18日”。
发表SCI论文的,在“成果出处”栏杂志名称后注明影响因子,如“(IF=6.666)”。5项代表性成果须是规定时间段内发表的,按成果份量高低排列,发表论文按作者署名次序排序:“一作、共同一作排1、共同一作排2、二作……”。多于5项成果填不下的,在证明材料中附上。证明材料只复印论文首页、专利公开或授权页、获奖证书等,按成果顺序加封面后装订。
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日期统一填为“2015.06.30”,答辩日期也按此格式填写,入学年月填写为“2012.09”。
所有表格不能空白,如无该项数据或信息,填“0或无”;属专业学位论文的,一级、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不填。
四、按照省教育评估院“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对提交的文档进行规范命名(其中的5、6部分由研究生院处理),每位作者的论文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YB(或YS)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
五、《学位论文推荐表》、《作者简况表》、《专家联名推荐表》各一式二份(报省里1份,学校存档1份),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一份。
研究生院刘会胜老师于5月17日(周二)在玄武门校区新科研大楼前楼103房间集中收取补交正式材料,请按时提交。
所有表格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应同时修改、保持一致。可以电子版提前发送至邮箱,也可以现场U盘拷贝。
联系电话:86185285(江宁办公室)、83271511(本部办公室,仅17日,平时在江宁办公)。电子邮箱:liufs3873@163.com.
六、其它申报、但未入选本年度向省里推荐参评的论文,可将申报材料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