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将于3月28日12:30公布,考生可在硕士复试成绩查询系统中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公布的成绩是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录取院部、录取专业、录取导师等相关信息将于3月29-30日陆续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
2、参照各学科门类初试“国家线”标准分别划定“专业课笔试”与“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达到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有本学科录取资格。
学科、专业门类 | 专业课笔试 | 综合测试 |
法学 | 90 | 90 |
理学 | 78 | 78 |
工学 | 72 | 72 |
医学 | 82 | 82 |
管理学 | 90 | 90 |
药学、中药学专硕 | 82 | 82 |
应用统计 | 90 | 90 |
制药工程专硕 | 72 | 72 |
公共管理 | 78 | 78 |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复试总成绩不低于441分。 |
3、本次复核成绩只针对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已经由阅卷老师核对两次,并由研究生院老师复核一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文件精神,成绩复核只检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请考生慎重提出复核申请。
4、综合测试成绩由面试组成员现场评分计取平均分,分数已经由各院部和研究生院多次复核,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5、提交复核成绩申请的时间为:3月28日下午13:30--15:30。地点为:江宁校区行政楼705室。
6、复核申请须本人亲自提交,提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下载并填写完成的成绩复核申请表(见“下载专区”);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考生初试准考证原件。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提出的申请,不接受委托他人申请,逾期及手续不完备者,视为无效申请!
7、如果成绩复核有问题,我们将于3月28日下午17:00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果成绩复核无误将不再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