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培养有志于我国民航事业的优秀人才,根据学校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开展2016年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我院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拔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意向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我院组织的选拔,考核优秀者:(1)若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则以推免生优先录取;(2)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相应学科(领域)复试分数线,则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我院选拔的学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3.申请我院推荐免试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
(2)“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40%或具有推免资格;
(3)国家重点学科对应专业2016届本科毕业生,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或具有推免资格;
(4)所在学校对应的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点(此条件适用于“交通运输工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相关学科”)的2016届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专业水平测试,包括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对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等;
2.创新能力考察,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3.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外语听说水平测试;
4.综合素质考察,包括思想品质、身心健康、人文素养、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考察。
四、考核优秀者奖励政策
1.推荐免试生政策
(1)若取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报考我校,我校将以推免生优先录取;
(2)将设新生特别奖学金,择优奖励10-15名录取我校的推荐免试生,每人奖励20000元,其他奖助学金可兼得;
(3)经考核优秀的推荐免试生根据其个人意向优先向我校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团队优秀导师推荐;
(4)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直博或在“985工程”学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入学后将获得一万元学院奖学金;
2.统考生政策
(1)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即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
(2)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所填报志愿专业国家初试分数线,但未达到报考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即可享有优先校内调剂的资格;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统考生(不含定向生),第一学年享受学业奖学金10000元。
(4)“211工程”以上学校应届生被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将获得学院资助的特别奖学金(其他奖助学金可兼得)。
五、具体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时间:2015年9月7日12:00截止
网址:http://gsmis.nuaa.edu.cn:81//zsgl2015/tmsgl/login.aspx
2.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间:2015年9月7日12:00截止
3.纸质申请材料的要求:
(1)网上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一份;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
(4)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
(5)获得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
(6)上述纸质申请材料请在网上报名后即可用EMS寄往学院,学院在收到纸质材料后将在开学前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将会电话联系申请人。
(7)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综合考核成绩;录取后发现作假者,报请教育部取消研究生学籍。所有纸质材料不负责退还。
4.邮寄地址:
收件人:民航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06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西路169号578信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1号楼)
学院咨询电话:025-8489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