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凡经我校2014年及2015年录取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按规定须2016返校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请于5月9日前按附件格式要求将相关信息填好发至邮箱(hhuyzb@qq.com),学校将组织所在学院与2016年录取硕士研究生一起开展政审、调档等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
申请2016年恢复入学资格返校名单.xls
申请2016年恢复资格申请返校回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