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关于开展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3 15:04 分类:院校信息

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我校三年制的2013级和两年制的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已全部结束,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培养质量。现将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实践总结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1、总结报告请按照以下内容撰写:

(1)学院及专业领域对专业实践工作的组织安排情况;

(2)研究生工作站、实践基地的建设运行及与行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含专业实践活动、前沿讲座、实践经费)的实施情况;

(3)导师及专业实践教辅人员(含学界导师、业界导师、与专业实践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工作情况;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的特色及专业实践教学成果;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中专业实践培养过程的监管及实践学分的考评情况;

(6)学院专业实践工作的经验总结、问题反馈、对今后专业实践工作的建议及建设措施。

2、提交材料及存档要求

(1)各学院提交纸质总结报告一式两份,研究生院和学院各存档一份同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电子稿

(2)能反映专业学位研究生有特色的实践活动照片、录像等素材要刻录光盘由研究生院和学院存档;

(3)完成《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全部考核要求(含专业实践成绩的评定环节),编辑全部内容调整格式统一装订,封面为浅蓝色,由学院存档;

(4)相关学院提交的专业实践总结,研究生院将装订成册存档。请各专业领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总结材料的组织,实践总结中要有记录实践活动的照片,要图文并茂,要对格式及文字进行校对并请按时提交。

3、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6年5月3日前,将纸质稿一份及有关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培养办njnu_pyb@163.com。

二、加强过程监管

研究生教育必须服务社会需求,提高培养质量,重点在于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学院应扎扎实实科学有序地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为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有效管理,请各专业领域根据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专业特点,结合研究生工作站或实践基地及行业对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不断调整设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相关考核环节的内容,使考核的内容更切合行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努力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行业人才需求零对接。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中明确课程培养、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相关要求,其中专业实践的要求及考评部分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取专业实践成绩重要的考评依据,各专业领域应认真组织考评工作及手册完成情况的查阅。

研究生院在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将分批对所有专业领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完成及归档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请各学院按照专业领域、年级学号顺序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并做好待查准备。不符合要求或没有认真完成的专业领域应限期整改,研究生院将于今年11月中旬的期中教学检查中再次考察。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